【世界新视野】商品按打折价格更换不合理上海静安区消保委助力解决

2022-11-11 18:40:37 晨财经


(相关资料图)

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 (记者 刘浩 )花费199元购买的衣服质量存问题,商家却按打折后79元的价格更换商品。近日,上海市静安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受理这样一起纠纷,经调解,商家同意按购买价格更换商品。

记者了解到,消费者周女士3月份在服饰市场购买了一件印花连衣裙,价格为199元,购买后一直未穿,直到6月份周女士第一次穿时发现袖子处有破洞。到店方沟通后被告知可以换货,但现在该商品优惠促销只售79元,由于同款服装无存货,所以只能更换79元的衣物。对此,陶女士无法接受,要求以原价199元的价格进行换货,但遭到拒绝。

接到投诉后,静安区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核实相关情况后,静安区消保委向经营者指出,消费者购买价格为199元,现由于店方无法提供同款服装,理应按购买价格为消费者更换其他商品,服装降价与消费者无关。商家负责人表示,由于店内员工业务不熟悉,没有为消费者妥善处理,现在可以为消费者调货,如同款服装无货,消费者可按购买价格换其他商品,周女士表示接受。

静安区消保委指出,本案中经营者为消费者换货时因无同款产品,而只能换同等价格的商品。经营者认为应按商品现在的销售价格换货,而消费者要求按购买时的价格换货。由于双方并未约定可能出现的降价或涨价的具体情况,理应按照消费者购买时支付的金额给予换货。静安区消保委也提醒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应在达成协议时尽量对可能发生的情况有所约定,以避免发生此类纠纷。

推荐要闻
房产推荐
理财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