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外贸发展促进消费提升金湾区印发促进内外经贸发展暂行办法

2023-01-30 11:50:31 晨财经


【资料图】

为促进金湾区内外经贸发展,近日,金湾区人民政府、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印发《金湾区(开发区)促进内外经贸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分为促进外贸发展、促进消费提升、其他三部分,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在促进外贸发展部分,办法对企业申请海关AEO高级认证、进口先进技术和设备产品、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参展参会、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等方面给予支持。其中,在申报年度对被海关首次或复审认定为AEO高级认证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企业进口列入《珠海市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的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零部件、资源性产品与消费品给予资助,每年每家企业区级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于投保“一般企业类”出口信用保险产品的企业,按照企业实际缴纳保费给予30%的资助,每个企业获得的区级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于投保“小微企业类”保险产品的企业,按照企业实际缴纳保费给予资助。

办法提出将对企业参加不同类型的展会给予展位费资金支持。其中,对企业参加境内外实体展会,配套国家、省的扶持资金,给予企业实际发生展位费最高90%的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最高支持2个展位,每家企业每个展会的区级展位费支持最高不超过4万元;对企业参加省市商务部门认定的线上展览活动,配套国家、省的扶持资金给予企业实际发生参展费用最高不超过80%的资金扶持,每个展览项目区级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办法支持服务贸易发展。办法鼓励服务贸易企业积极填报商务部业务统一平台“服务贸易重点监测企业直报管理应用”系统,对在支持时间内服务贸易登记业务额达到20万美元(含2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分档支持。办法鼓励服务外包企业积极填报商务部业务统一平台“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应用”系统,对支持时间内服务外包在岸或离岸执行金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企业给予分档支持。此外,对支持时间内获得“广东省级服务外包示范企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奖励;获得“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获得“广东省服务外包重点培育企业”认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

在促进消费提升部分,办法对在申报年度达到限额以上规模并首次纳入限额以上企业统计的批发、零售、餐饮、住宿以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制造业企业成立销售公司,并按统计规定纳统,纳统当年按其销售额每满5000万元奖励5万元,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金湾区内获得国家、省级商务部门授予的示范性步行街(商圈)荣誉,且相关部门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予以通报的经营主体,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在其他部分,办法明确支持对象为注册地、税收登记均在金湾区(开发区),且在金湾区(开发区)实际经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同时,各申报主体同一申报事实只能申报一个同类区级财政资金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获取同类区级项目财政资金。

(来源:珠海特区报)

【来源:珠海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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