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历史故事:永乐年间灵山卫指挥张忠“纳妾”事件|天天快资讯

2023-06-29 09:02:04 个人图书馆-胶东故事会

在中国古代,“一夫一妻多妾”是一种常见的婚姻制度。按照此制度,男子(通常是达官显贵或家资富裕者)除了娶一位正妻之外,还可以纳数量不等的妾。妻和妾之间不仅地位有明显差别,娶纳程序也有所不同。

大体来说,娶妻的程序比较严格,主要考虑门当户对,要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前后流程一般耗时较长。而纳妾的流程就相对简单,更多取决于男主人公的个人偏好,只要物质条件允许,往往很快就可以决定。

明永乐二十二年,山东灵山卫(在半岛南部,现属青岛西海岸新区)指挥张忠因事路过北直隶真定府地界,偶遇一位民女。一见钟情之下,他当即打定主意,要纳对方为妾。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作为一名中高级武官(卫指挥使为正三品),张忠自然有些家底。他找到女子的父母,送上了一份厚重的聘礼。见张忠身份显赫加之聘礼不菲,对方很快就答应了这门亲事。

如果情况只是上文所描述的那么简单的话,这次纳妾事件可能早已湮没在历史的长河中,因为类似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不过,张忠看中的民女此前已经跟别人订立了婚约,这样就出现了“一女嫁二夫”的尴尬局面。

自己的未婚妻竟然又要许配给别人,是可忍孰不可忍?盛怒之下,当事的另一位男方也不在乎张忠“官员”的身份,直接到衙门击鼓鸣冤,将此事诉诸公堂。

原告可以不在乎张忠的身份,但审理案件的衙门却因案件涉及三品命官而不敢擅自做主。此案经层层上报,最终交由朝廷中枢处理。

当时,明成祖常年征战在外,日常政务主要由居守的太子朱高炽处理。朱高炽深受儒家文化影响,推崇以德治国(后来庙号为明仁宗)。他得知此事之后,写下了这样一段批语:

“婚姻,风化之原,既有成言,义不可易。今嗜利而中易之,循夷虏之陋,以败风化,此父母之过。命法司罪主婚者,女子归先聘者,如忠不知即不坐。”

这段话的大意是:婚姻事务关乎社会风气,应当以诚信为本,不可因贪图利益而随意更改。责令有关部门对女方父母进行治罪处罚,女子仍许配给先前的人家,张忠如果不知情则不予追究。

而从《明实录》的记载来看,张忠的仕途并没有受到这次事件的影响。在明英宗时期,他还以原官职向朝廷申请在灵山卫学设置教授、训导各一员,并得到批准。以此推测,他当初纳妾时可能确不知情。当然,也不排除是朝廷顾及颜面而专门给他台阶下。

此案的事由及判决结果,后来被收入《明仁宗宝训》当中。在一定程度上,明代后世类似案件的审理,都要以此为参考。灵山卫指挥张忠的这次“纳妾”事件,也可谓影响较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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