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媒体通报会|环球讯息

2023-03-10 09:59:37 财会信报


【资料图】

本报记者李娜、刘哲、王慧娟、曹茜 3月10日,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媒体通报会在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召开。

会上,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吴日根通报了2023年“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涵义和2023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日安排。

吴日根介绍,2023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提振消费信心”,具有立足主责主业,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打造更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坚持需求导向,顺应消费需求多元化趋势,推动消费供给提质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问题导向,找准主攻方向,解决“急难愁盼”,推动消费提质升级三方面涵义。3月15日当天,围绕年主题,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二楼——内蒙古商品之窗举办纪念“3·15”国际消费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据了解,2022年,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中消协、自治区市场局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履职,共登记投诉举报咨询32.56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8亿元;开展了35批次的读写作业台灯商品比较试验,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点评活动中征集线索127条;开展了4次“月月3·15”及消费体察活动;通报了我区消费者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安全状况的消费调查结果、消费者使用三大通讯运营商提供资费及套餐状况的消费调查结果和消费者购买预售商品房权益受侵害情况的社会问卷调查结果。

会上,投诉举报科负责人李东骁通报了全区2022年度12315平台投诉举报咨询情况统计分析、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基层业务指导科负责人梅雪岩通报我区住宅物业服务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消费调查结果以及我区快递领域消费调查结果。

会上,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执行副会长格日勒图针对2023年主要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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